教會四規中的第一規是在主日及法定節日該參與全彌撒。以下是《天主教法典》的具體內容:

1247條
主日及當守的法定節日,信徒有責任參與彌撒;而且應停止有礙於敬禮天主,主的日子的喜樂,或心靈和肉身休閒的工作及業務。

1248條1項
無論在慶節本日或在前一日晚上,參與任何地方舉行的天主教禮彌撒者,即滿全參與彌撒的誡命。

請注意:「前一日晚上」更具體的說是前一日下午四時後至本日午夜前的時間;每日是從午夜開始,次日午夜前結束。

聖誕節 (12/25) 在美國及普世教會都是教會法定節日。為滿全在聖誕節參與彌撒的責任,教友們可以在12/24晚上或12/25任何時間參與一台彌撒。

今年12/24是將臨期第四主日。為滿全該主日參與彌撒的責任,教友們可以在12/23晚上或12/24任何時間參與一台彌撒。

請注意:按照《天主教法典》的內容,今年12/24晚上的彌撒可滿全[1]將臨期第四主日參與彌撒的責任,也可以滿全[2]聖誕節參與彌撒的責任,但是一台彌撒不能同時滿全[1]和[2],所以教友們必須在12/23晚上或12/24任何時間參與一台彌撒(以滿全[1]),然後在12/24晚上或12/25任何時間參與另一台彌撒(以滿全[2])。

當然,以上是教會最基本的要求;教友們若願意,可超越教會最基本的要求而參與更多台彌撒(譬如在12/23晚上、12/24晚上各參與一台彌撒,然後在12/25也參與彌撒)。